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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必先治党的政治逻辑

发布时间:2024-04-28  点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明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政治作为我们党补钙壮骨的根本保证,也是党激浊扬清的主要驱动力。在党的建设中,党的政治建设是根本建设,是其他各方面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四个意识”之中,政治意识作为根本的、管总的存在;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统领全局、贯穿始终的最重要的纪律。因此,在政治上是否“讲得通”是判断新时代党建工作成效的一大标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核心任务是治国理政,然治国前提是保证党自身之治,即治国必先治党。治国与治党本质上均为政治活动,必然遵循一定的政治逻辑,治国必先治党作为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判断,同样具有坚强的政治逻辑支撑。厘清治国必先治党的政治逻辑,对落实党纪学习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治国必先治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前提。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道路,全面依法治国,依的是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全面从严治党,遵从的是党的章程,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宪法与党章之间,虽有区别,更有不可分割的逻辑关系:宪法规定了党的领导地位,党章旨在维护党的领导地位;宪法由人民制定,党章由为人民服务的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宪法是对全体公民的普遍约束,党章是对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更高要求,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新时代每个党员必备的基本素养。广大党员必须深刻认识党纪国法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触碰,把对党纪国法发自内心的尊崇和敬畏自觉外化于行:在谋划工作时牢记法律思维、处理问题时严守法治方式,做到在遵守党纪国法的基础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若党员违反了党章要求,失去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必然会触碰全面依法治国不受个人意志干预的纪律红线,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因此,治国必先治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逻辑起点和政治前提。

其次,治国必先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执政地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中央深入推进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并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此对党员干部腐败堕落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出重点惩治,夯实党的纪律建设。党的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自建党之初就受到高度重视,这既是因为党在初创阶段所遭遇的艰难外部环境,亟需严明的纪律匡扶组织力量的时代要求使然,也是因为党需要借助纪律建设所具有的刚性力量,树立自身威信以更好贯彻群众路线之历史必然。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只有认清治国必先治党的政治逻辑,才能真正将党的纪律建设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加深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度和广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治国必先治党的政治要求,始终把管党治党摆在治国理政全局至关重要位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最后,治国必先治党是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我国党政工作实践,总结我国纪律建设发展的基本经验,向广大党员、干部强调,思想纯洁是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党员保障清正廉洁的前提。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是党和人民的死敌,是公平和正义的公敌,是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中国共产党与腐败水火难容,势不两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治国理政的价值指向,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来加强制度执行的坚定决意,拿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政治勇气,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执政地位。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关键少数”不仅有正面带头的“关键作用”,同样有负面警示的“关键作用”。在改革开放的浪潮充分涌流后,部分理想信念不坚定的领导干部被落后腐朽的政治文化糟粕所腐蚀,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国家利益。治国必先治党是我们党紧抓“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的具体实践,在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坚持有乱必治,整治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后,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进一步清除了党内害群之马,维护了党的光辉形象和执政基础,坚定了人民群众在我们党的领导下拥有幸福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决心。

(作者邵鹏,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党支部书记,学术副教授;作者宋婷婷,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